现有1台公务车辆,决定对外公开转让处置。车辆的具体情况及转让办法如下:
一、转让标的基本情况
1.转让标的名称:1台公务车。
2.挂牌价格:合计人民币 2 万元。
3.挂牌起止日期:2023年2月27日至2023年3月7 日(7个工作日)。
4.竞价日期:2023年 3月 8 日上午9点整。
5.竞价地点:交通饭店五楼会议室。
6.转让底价:具体见附件1。
7.按车辆现状转让。
二、车辆转让办法
1. 本次车辆转让采用首轮书面报价,竞买人在报价单(见附件2)上须填写姓名、价格及本人身份证号。报价低于转让底价的视为废标。
2.如第一轮最高有效报价不是唯一,则采用现场竞价方式,以最后一轮有效报价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;如竞买人为唯一,则以议标形式确定转让价格。
3. 竞买人报名时需交纳保证金2000元,交纳截止时间:2023年 3月 7 日17:00(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)。
4.保证金处置方式:竞买人如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,其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车辆款;如果竞买人未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的,其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最终中标候选人被确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无息全额原路返还;如果竞买人违约,其交纳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。
5. 中标候选人需公示2天,在公示期间无异议的,该中标候选人为成交人。
6.成交人签订车辆转让协议并于2日内一次性付清车辆转让款。
三、其他事项
1.在报价过程中如发现有围标、串标等违规行为的,将罚没保证金,如已中标则视为无效。
2. 成交人如中标后2日内拒不签订车辆转让协议的,取消中标资格,罚没保证金。
四、联系人及联系电话
联 系 人:余先生
联系电话:1396513603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