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2年安徽交运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3.29电动巡逻车采购
项目补遗公告
“2022年安徽交运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3.29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”补遗公告如下:
1、为了加强疫情防控工作,请参加“2022年安徽交运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3.29电动巡逻车采购项目”的投标单位于投标前将前来工作人员的行程码、健康码、48小时核酸检测报告提供给我公司进行归档,否则响应文件不予接收。
对于第一章“采购公告”中业绩最低要求进行修改
原条款:近 三 年(指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,不少于三份独立完成金额不低于15万元的电动巡逻车销售合同,(合同中电动巡逻车的供货金额不低于15万元,业绩须提供合同(包含合同清单)、销售发票复印件,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的签订时间为准。若合同无法体现签订时间、供货内容等评审相关要素,须提供供应商盖章的承诺函,承诺函格式自拟。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)。投标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有清洁设备制造或销售、投标单位必须为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投标唯一授权单位。
现变更为:近 三 年(指2019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,不少于三份独立完成金额不低于15万元的电动巡逻车销售合同,(合同中电动巡逻车的供货金额不低于15万元,业绩须提供合同(包含合同清单)、销售发票复印件,时间以合同协议书的签订时间为准。若合同无法体现签订时间、供货内容等评审相关要素,须提供供应商盖章的承诺函,承诺函格式自拟。否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可)。投标单位必须为生产厂家或生产厂家的投标唯一授权单位。
此公告视同询比文件的组成部分,与询比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凡询比文件与上述内容不一致者以此补遗公告为准。
采购人:安徽交运集团汽车销售有限公司
地址:安徽省合肥市胜利路35号
联系人:张经理
微信/电话:13956910769